韩联社首尔2月3日电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3庭3日就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不当合并与会计造假案进行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认定李在镕无罪。
综合考虑三星物产和第一毛织的合并比例和合并时间、三星生物与渤健(Biogen)成立的合资公司三星Bioepis的影响力等后,法院认定李在镕无罪。前三星集团未来战略室室长崔志成等与李在镕一同被起诉的13人全部被判无罪。
对于本案最大争点,即李在镕参与第一毛纺织子公司三星生物制剂虚假发布公告和会计造假的嫌疑,法院认为,若渤健行使买入选择权,三星生物制剂将失去对三星Bioepis的支配,但很难认定李在镕存在故意隐瞒嫌疑。法院还驳回检方有关三星物产和第一毛织造假合并报告是为了方便李在镕继承经营权的主张。
李在镕等人涉嫌2015年在子公司第一毛织和三星物产两家企业的合并过程中参与非法交易、股价操作、会计造假,因此于2020年9月被检方起诉。一审经过3年5个月的审理,于去年2月宣判李在镕无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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